|
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各类居民住宅小区纷纷出现,成为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新难点,给计生服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。针对这一难点,我市以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为依托,以居民自治为载体,以服务群众为重点,不断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计生工作,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、高效化运作。 强化阵地建设,解决“三无”问题。我市制定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》,规定在小区规划建设之前,由规划部门把社区服务场所纳入开发规划;小区建成后,建设、国土资源、民政、卫生、规划等部门会同各街道进行验收评估,确保留有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等设施。社区居委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、民主选举、竞争上岗,按每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,选派组织能力强、工作热情高的居委会干部,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。工作经费按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万元核拨,列入市、街道财政年度预算,共同分担。并把社区居委干部的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纳入街道财政统筹发放。同时,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,设立社区服务发展专项资金,通过“以奖代补”等形式,引导、扶持、保障社区公益性、福利性服务的正常开展。 强化制度建设,落实“四化”机制。一是城市社区居委的“全貌划片数字化”。各社区居委绘制辖区全貌划片图,录入微机,形成界线明晰的数字化全貌图。二是社区婚育情况的“户况显示动态化”。社区居委利用户况显示软件系统,结合有关计生管理系统数据,制作户况显示图,把辖区内所有住户的计生婚育情况录入微机,准确显示每户居民的婚、孕、育及家庭人口状况,并定期入户清理清查,采集计生服务需求信息,及时变更,实行动态管理。三是落实“一居一队”制度,形成“联合服务经常化”。社区组建起以计生、公安部门人员为主体,物业、治安、卫生人员和自愿者参与的联合服务队,由居委会牵头,开展联合入户,一次提供多种服务,满足群众需求。四是对流动人口实行“准租准住合同化”。联合服务队通过清理清查,摸清辖区内出租房、空闲房底数,进行登记备案,做出重点标记。通过宣传引导,由房主提出租房申请,居委会与房主签定计生协管合同,免费办理出租房《准租证》,居委会与租房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,免费办理租房人《准住证》,并做到重点防范、定期查访、重点稽查,防止进城“躲生”行为的发生。 强化综合治理,推行“四位一体”。各社区居委将计生工作融入社区党组织、居委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公司“四位一体”工作模式中,明确各自职能,实行交叉任职,共同协调做好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后,由社区居委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选聘物业服务公司,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职责和义务。物业公司配合社区居委对小区入住人员定期清理清查、发放宣传资料、采集育龄妇女信息等。业主委员会配合社区居委履行自治管理职责,支持社区居委会计生工作开展,接受其指导和监督,并对物业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在街道党委、办事处的领导及计生办的业务指导下,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认真执行各项计生政策,严格实行居民自治,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保证了各项计生工作指标落到实处。 |